全力破解择校收费难题 率先实行阳光招生工程——海宁市规范中小学招生行为

  实验高中     |      2013/05/15     |     828  

摘要:义务教育阶段择校问题是当前社会反响较强烈的民生热点问题。2007年秋季开始,海宁市把规范招生行为作为破解教育难题的重点,严格实行城区公办初中、小学招生免试就近入学,连续五年实现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阳光招生,受到群众普遍好评。在具体实施过程中,采取疏堵结合的办法,严把两个维度,实行开前门堵后门的政策;设置了三道防线:一是公开受理报名申请,二是规范新生入学安排,三是强化全过程监督。在实施阳光招生的同时,近年来,海宁市不断深化改革,加大教育投入,在管理体制、素质教育、推进师资均衡等方面积极努力,为零择校创造了良好氛围。

由于各种复杂因素的交错及惯性运行,公办小学和初中择校问题,一直被称为阻碍教育公平的顽疾,甚至被称为被交易的义务教育。走在全省教育改革前列的海宁市,从2007年秋季开始破冰之举,全力破解择校收费乱象,率先实行阳光招生政策,以规范招生行为作为破解教育难题的又一个重点,严格实行城区公办初中、小学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实现连续五年实现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阳光招生。在完全实现了公办初中、小学阳光招生的同时,海宁市又被评为浙江省首批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市)之一。其经验先后在国家教育部相关会议及浙江省教育工作会议上介绍。教育部门户网站、《中国纪检监察报》、《浙江日报》及《浙江教育报》等先后详细地加以报道。更令人欣喜的是,五年来,阳光招生的政策已经得到了全市老百姓的高度认可,全市有关招生违规的举报没有一例。在海宁阳光招生实行五年后,浙江省在2012年下半年全面推行义务教育中小学阳光招生,公办中小学择校率要坚决降到5%以下或做到大幅度下降,从制度上遏制择校热

海宁市推进阳光招生,治理择校乱收费的主要做法是:

 

一、以壮士断腕之心,严把维度,为阳光招生提供政策推力

(一)坚定制止择校热的决心。海宁曾遭遇与各地相似的困境。每到招生季节,家长们都会使出浑身解数,为孩子寻找心目中的品牌学校。家长、学校、社会各方面怨言颇多,市委、市政府决定,对似已积重难返的择校热下猛药进行根治。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海宁市教育局成立了城区公办初中、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深入相关学校、镇(街道),并与房管、工商、社保及司法等部门细心沟通,广泛倾听群众意见和建议,经过反复调研,初步形成了阳光招生的思路,制订了《海宁市城区公办初中小学新生入学招生办法》。该方案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后通过。当时的市委书记明确表态,四套班子领导的工作由他来做。海宁市分管副市长通过当地电视台的一档民生节目向市民们公开承诺:规范招生,阳光操作,杜绝择校现象。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非常重视此项工作,大力支持推进零择校

(二)严把两个维度。一是开前门,明确招生条件。《海宁市城区公办初中、小学新生入学招生办法》以刚性文件规定了城区初中、小学新生入学办法,具体明确了新生入学条件。如本市户口并且父(母)持有城区住宅用房有效房产证件的新生、非本市户口并且父(母)持有新居民居住证和城区住宅用房有效房产证件的新生,按照房产证所在的学区入学。凡符合规定的,走前门上学。而对与祖父(母)事实居住者或是新居民子女等就学条件,也作了具体规定。二是堵后门,严把招生政策。不符合招生条件的,坚决不办,无论其职位、财力都不能干预正常的招生秩序。这就意味着:在政策面前,凡符合条件的,都能在城区学校接受公平教育;不符合招生条件的,不管是谁都不能通融。从市领导到教育部门自身,都把招生的特权彻底交出去,交给了社会。史无前例破天荒是当时人们评价此举用得最多的词语。

2007年起,市政府、市教育局紧守原则,只对学区和招生条件进行适当微调,使招生工作更加科学精细,2009年招生工作从往年的7月改到5月,提前给家长吃下定心丸。在8月份增加一次补报的机会,最大程度保证符合条件的孩子入学,以权择校等现象得到彻底遏制。

 

二、以全程追踪之势,设置防线,为阳光招生提供机制活力

(一)信息阳光,公开受理报名申请。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前,在《海宁日报》、海宁教育网公开城区公办初中小学新生入学招生办法,公开学区划分范围,明确规定了新生入学条件;同时在海宁剧院广场举行城区公办初中小学新生入学政策咨询会,印发宣传资料,解释相关政策。通过广泛宣传,利用多种媒体,让新的招生政策、学区范围等招生信息公开透明,群众家喻户晓。招生政策公布后,采用预报名核实新生入学资格等办法,互相监督。然后按照预报名反馈情况组织市区小学、幼儿园集体办理城区毕业学生的升学登记;同时公布受理非城区毕业学生报名申请的时间和地点,集中办理申请手续;并随时接受由于种种原因错过集中报名的新生申请。

(二)过程阳光,规范新生入学安排。招生过程中,教育局严格按照政策对新生报名信息进行全面梳理、汇总,严格按政策办事,规范操作。分学区确定预录取名单,向招生学校下发新生预录取名单,统一各校办理预报名的时间,由学校通知新生到学校办理预报名手续,并公示新生录取名单。

(三)结果阳光,强化各方监督力度。分学区公示拟录取新生名单后,全面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户籍有争议的相关人员,有来信来访的,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有诉必理,有错必纠。市教育局纪委全程参与、全程监督,设立受理违规招生举报投诉电话,及时受理、查处有关违规招生的举报和投诉。并邀请学校领导、教师代表、家长委员会、社区干部、行风监督员参与监督,确保整个招生过程公开、公平、公正。教育局还主动参与海宁电台的行风热线直播节目,与听众直接交流,现场接受咨询,接受群众监督。

 

三、以步步为营之态,狠抓落实,为阳光收费提供制度合力

(一)抓制度建设,守好规范教育收费的突破口。一是设置防线,确保招生行为公开公正。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前,在《海宁日报》公开报道新生入学招生办法,同时利用多种方式、多种媒体,让招生与阳光同行。公开受理报名,严格把好新生入学资格审核关。公示拟录名单,分学区公示拟录取新生名单,实行阳光操作,全面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形成收费管理联动机制。由纪委、纠风、教育、财政、审计、和物价等部门组成的市治理教育乱收费局际联席会议,每年对教育收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签订责任状,形成上下联动,多管齐下,分级管理的教育收费管理工作格局。三是强化责任意识,落实乱收费责任追究制。《海宁市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历来把严格执行财务制度,无教育乱收费等作为对学校(单位)和党政一把手的重要考核内容。初期海宁市教育局集中处理了4名违纪违规的校长之后,近年来再无校长违规收费之例。

(二)抓经费调配,启动规范教育收费的资金锁。一是加强财务管理,规范教育经费使用行为。近年来先后将市属学校和农村中小学财务全部纳入市核算中心教育分中心,分类独立核算,规范了学校经费收支管理。同时规范了财务管理制度,强化了对全市中小学收费工作的约束力度,为规范教育收费提供制度保障。二是坚持收费公示,提高收费工作的透明度。采用多种形式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做到每一项收费项目向媒体公开,向家长和学生公开。三是严格教材管理,限额订购。严禁任何部门、任何单位和个人随教材征订单夹带、摊派目录以外的其它资料,严禁各类学校超限额订购教材,以切实减轻家长和学生的负担。

(三)抓资金投入,守住规范教育收费的平衡门。为促进城乡师资设备的均衡配置,海宁市既有严格的宏观调控政策,又有实在的鼓励措施,在政策上做到刚柔相济。加大教育投入,均衡城乡教育资源配置。在安排教育经费,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的同时,加强学校基础建设,不断提高学校办学条件。将原由镇(街道)承担的义务教育阶段教育经费基数全部上划到市,明确市、镇(街道)两级的办学责任。做到城乡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和四项购置费同一标准,重点向贫弱学校倾斜。2007年对几所新居民子弟学校投入50万元添置各种设备,并无偿调剂电脑、课桌椅等以改善办学条件。2012年,海宁市新居民子女的85%在公办学校就读。

(四)抓监督检查,把住规范教育收费的长效关。一是加强收费检查,确保监督经常化制度化。每学期开学初,海宁市纪委、纠风办、教育局、财政局、物价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市中小学收费情况进行抽查,每次抽查的比例都在30%以上。检查内容包括仔细查看公示牌、学校票据等,同时将检查情况第一时间总结与通报。二是畅通信访渠道,严肃查处教育收费投诉。建立健全信访制度和信访网络,信访工作职责明确,操作程序规范。涉及收费的来信来访做到及时调处、及时回复,同时还整合了市长信箱和市长电话、纠风投诉电话,使群众投诉渠道更加畅通。对查实确有乱收费行为的学校,按相关规定,及时进行处理,绝不姑息迁就。三是加强内部审计,纠正经费使用失常行为。在加大校务公开力度的同时,海宁市每年组织开展教育内部审计工作,定期对学校收费、财务管理、资金使用等方面进行审计。四是加强行风建设,学校收费纳入评议范围。海宁市聘请了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部门领导担任的行风监督员,通过暗访调查、听取群众反映、参与专题督查活动等形式对教育局及各学校的收费情况和行业作风进行监督。这五年来,教育系统行风建设满意率都达到95%以上。

 

四、以持续推进之举,提升素质,为阳光招生提供师资张力

(一)坚持教育培训,整体提高农村师资素质。五年来,海宁市教育局坚持把师德建设放在教师队伍建设的首位,常抓不懈。认真抓好农村中小学教师素质提升工程,全面启动领雁工程,积极推进教师教育培养模式改革,提高教师专业素养。实施名优工程。按《海宁市教育人才队伍名优工程实施意见》,加大名优教师培养和选拔力度,目前,农村学校名优教师已占到名优教师总数的50%左右,城乡学校之间师资水平差距不断缩小,为提高教育质量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坚持改革创新,合理配置教师资源。一是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严格实行教师资格准入制度,从2007年开始实施中小学新任教师凡进必考的公开招聘制度。完善教师跨校聘用的程序和方法,均衡师资力量。加强编制管理,城市学校和农村学校教师编制实行同一标准,该工作走在全省前列。推进学校内部分配制度改革,激发教育内部活动。二是城乡学校联动发展。大力实施城区学校支援农村工作,城乡学校结对面100%。同时通过送教下乡、城区优秀教师定期赴农村支教等办法,帮助提高农村学校的教育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三是提高教师待遇。尽最大可能提高教师福利待遇,改善教师生活。近年来,城乡教师年度奖金按同一标准进行预算,城乡教师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实行相同标准,做到城乡同类学校教师收入总体同一水平。同时,对海宁市农村骨干教师及以上名优秀教师奖励翻倍。农村学校不再是单纯的优秀教师的输送地。

(三)实践办学模式,整体推进师资均衡。海宁教育实现阳光招生,从均衡发展走向内涵发展的经验核心是四种模式: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结盟、优质学校兼并薄弱学校、优质学校异地建立分校和新建优质学校。这四种模式的着力点都在推进师资平衡。如20099月,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了《关于组建城乡教育办学共同体的实施意见(试行)》,以城区等优质教育资源为依托,采取城区学校+农村学校的方式,组建了5对城乡教育办学共同体,2011年又新增了1对。发挥城区名校优质教育资源的辐射作用,切实帮助农村学校老师强师德转师风提师能,形成城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新模式,进一步推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