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家长委员会委员职责

  实验高中     |      2010/04/03     |     0  

校家长委员会委员职责

一、广泛搜集家长对学校的意见和建议,定期召开家长代表会议,交流家庭教育的情况和经验。

二、通过参与学校的有关会议或组织听课等,了解学校各方面工作的情况,对学校的办学方向、教育教学质量、教师工作、学校管理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做出合适的评价,实行必要的监督。

三、支持学校工作。对学校开展的重大教育、教学活动提供可能的支持和帮助,做好学校与家长的协调工作。

四、宣传学校形象。配合学校做好宣传学校形象的工作,使实验高中成为慈溪人民心中满意的学校。

五、配合学校教育。

1.参与家长会、学生会和军训动员等活动,用正确的教育思想、方法去影响家长,影响学生,形成教育合力;

2.积极学习和宣传教育法律法规,具备青少年健康成长方面的法律常识,争做知法、守法、护法的好家长;

3.收集家教方面的成功经验和案例,进行交流,协助学校对学生进行政治思想教育。

六、经常与学校领导商谈、交流学校和家庭的教育工作,搭建学校与社会、家庭沟通的桥梁,构建“三结合”(家庭教育、社会教育和学校教育)的教育网络,增强教育的整体功能。

七、力所能及地协助学校解决办学中遇到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争取支持,不断改善办学条件。

八、每学期召开1-2次校家长委员会工作会议,提出学期工作计划,总结学期工作情况。

实验高中家长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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