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市民文明守则

  实验高中     |      2009/04/30     |     903  

慈溪市市民文明守则

一、热爱祖国,热爱家乡。

二、遵纪守法,维护公德。

三、讲究卫生,美化环境。

四、诚实守信,优质服务。

五、关心集体,爱护公物。

六、尊师重教,勤奋学习。

七、相信科学,移风易俗。

八、尊老爱幼,邻里和睦。

九、语言文明,礼貌待人。

十、艰苦奋斗,建设慈溪。

 

慈溪市市民“十不”行为规范

一、不随地吐痰

二、不乱丢垃圾

三、不损坏公物

四、不毁坏绿地

五、不乱穿马路

      六、不在公共场所吸烟

  七、不说粗话脏话

八、不乱涂乱贴

九、不乱堆乱占

十、不随地便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