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高教育工会二届一次代表大会暨第二届教职工代表大会(十六)

  实验高中     |      2007/04/17     |     614  

慈溪实验高级中学教育工会

第二届委员会和经审委员选举办法

赵丽君

(二○○六年九月二十日)

一、根据《中国工会章程》和上级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本届大会选举慈溪实验高级中学教育工会第二届委员会委员7名,选举慈溪实验高级中学教育工会第二届经审委员会委员1名,按照差额选举的规定,提出慈溪实验高级中学教育工会第二届委员会候选人8名,差额1名,慈溪实验高级中学教育工会第二届经审委员会侯选人1名。

三、慈溪实验高级中学教育工会第二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和经审委员侯选人,由学校党支部提名,经大会主席团审议同意,提交代表大会通过。

四、慈溪实验高级中学教育工会第二届委员会委员与经审委员应在本届代表大会的代表中产生。

五、大会选举以一张选票一次进行,慈溪实验高级中学教育工会第二届委员会为差额选举,得票过半数者始得当选,获得半数赞成票的侯选人超过应选人数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候选人得票数相等,即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相同票数的候选人进行重新投票,以得票多者当选。经审委员为等额选举。

六、大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办法进行。选票上的候选人名单,均按姓氏笔划为序排列。代表对于确定的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也可以投反对票,可以弃权,也可以另选他人。

七、大会进行选举时,设监票人1人,计票2人,在大会主席团领导下进行工作。监、计票人必须是本届大会代表,正式候选人不得担任监、计票人员。

八、进行选举时,先由大会执行主席宣布出席人数,然后由监、计票人检查并封好票箱,接着监、计票人发选票,发票后,多余票由监票人当场剪角作废。

九、代表在划写选票时应注意的事项:

1、同意的,就在该候选人姓名下面方格内划上“O”,不同意的划上“×”,不划任何符号,则表示弃权。如另选他人的。请在选票的空格内写上要选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下面的方格内划上“O”。

2、划写选票应用钢笔或圆珠笔,书写清楚端正,无法辨认的无效。

3、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有效,多于应选人数的无效。

十、选票划写完毕,由大会执行主席宣布投票。先由监票、计票人员投票,再由主席团台上就坐的代表投票,然后,其他代表按规定的次序投票。

十一、投票结束后,由监票、计票工作人员当众开箱,经检点选票,投票张数等于或少于发出选票张数,选票有效,如多于发出选票张数,选举无效,需重新选举。

十二、计票完毕,由监票人报告选举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