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学生管理办法

  实验高中     |      2010/03/15     |     312  

为了加强学生管理,严肃校纪校风,保持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特制定通学生管理条例:

1、通学生申请流程为先由学生填写通学生申请表,家长签字担保,班主任审核并同意后,上交一寸照一张,再由政教处审核后,统一定做通学生证。

2、通学生必须按照通学生证上的规定时间到校、离校,一学期内违反规定三次及以上的同学,学校将给予全校通报批评,并通知家长,学校视违纪违规情况,决定是否取消其通学资格。

3、考虑到学生的人身安全,政教处将于第三节晚自习后,对通学生回家方式进行不定期检查,如发现有学生未按通学生申请表要求执行的,给予适当教育,如该学期内有三次未按规定执行的,给予通报批评,并告知家长。

4、通校证只能由本人在规定时间内使用,不得转借或代用,一经发现,取消其通学资格,另受学校纪律处分。

5、通校证应细心保管,不得乱涂乱贴乱画,若有遗失应及时补办。

6、通学生必须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借通校之便为他人送外卖,更不能带进非本校学生,甚至参与其它违纪事件,一经发现,学校将根据学校违纪处分条例加重处理。

7、通学生进出校门,遵守门卫管理制度,要遵守社会公德,礼貌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