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魂和身体,总有一个要在路上。
——题记
人生最重要的两件事:读书和旅行。古人云: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也向往一个人,背起行囊,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没有目的地,只是享受沿途的风景,还有看风景的心情。拿着相机,拍下一张又一张美丽的图片,留下一些痕迹,证明,我,曾经来过。
《一个人的朝圣》讲的是一个退休的老人哈罗德在一个早晨意外的收到了多年前一起共事的一个朋友奎妮的信,心中奎妮说自己已经是癌症晚期,哈罗德收到信以后却不知该怎么办。就在第二天,他意外遇见了加油站女孩,女孩鼓励他用他的信念去治疗这一位癌症病人。哈罗德深受启发,在离开加油站后,便毅然决定徒步穿越整个苏格兰,走到贝里克去看望奎妮,他告诉奎妮,一定要等到他。于是哈罗德就开始了他一个人的朝圣,87天,627公里,从苏格兰的最南走到最北,一路上遇到许多人许多事,有感动有尴尬,有想放弃,却又坚持着。人生苦短,浑浑噩噩度过了大半辈子,每天机械式的工作,吃饭,睡觉。浪费这么美好的光阴,虚度大把的年华,自以为是一个实力雄厚的资本家,却未曾发现,时光悄然,带走了我们最自以为豪的所谓青春,精力。
张爱玲说:“出名要趁早。”而我,却觉得,旅行要趁早。趁着现在还有时间,还有激情,还年轻,还能挥霍,去旅行吧!说走就走,一个人,一张卡,一双帆布鞋,就像哈罗德一样,或许在某个旅馆,在某个小茶亭,当人们听到你的计划,你的雄心壮志,他们会笑,没有周密的计划,怎么能出来旅行呢?然而,一场安排好的旅行又怎么会充满挑战和活力呢?前方的危险,大多已经被人为排除,就要放轻松,体验一场视觉的盛宴罢了。意义何在?而没有目的的旅行,充满着未知,你会发现原来,旅行和人生如此相像。远山沉闷的乌云,渐渐迫近,没有伞,逃避不掉的大雨的洗礼,在做好了足够的心理准备,仿佛这样滂沱的大雨原来也不过如此,逆着风迎着雨踩着水洼,慢慢的慢慢的前行,狼狈吗?一点也不啊。这是大自然的亲昵,多久没有这样亲近于大自然,接受她的润泽?对于生活在永远被安排好的生活里的人们,从来是不懂的。有面对困难的那一颗建强的心,这些挫折算得了什么,或许它们根本不会成为你的阻碍,而是更加向前的决心,生活亦是如此。困难是纸老虎,你强它就弱,你弱它就强。
旅行的开头一定是轻松的,但连续不断的高强度的经历在没有受过特殊的训练后的身体一定是跟不上的,每天6-8英里,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顶着烈日,脚上满是磨起的水泡,青紫色的淤痕,因晒伤而脱落的大块皮肤,酸肿的小腿,消磨殆尽的意志力,一切豪情都会被这身体的痛苦抹去的干干净净,哈罗德是让人钦佩的,他经受了这样的考验,这样的考验一点都不亚于军训。而他,凭借着这样的信念,一直走,第一天,第二天,第六天,第八天,终于,哈罗德撑不住了,跪倒在路边,一点点失去意识。世界上总是有那么多的好心人,帮助着需要帮助的人,这本书不仅展示了一个伟大的朝圣者,更是从这沿途的故事中体现出来的万物之美,其中最美不过人情,冷暖自知。好心的清洁女工,帮助哈罗德治疗他的伤口,无偿提供住房,给予他徒步所需的物品还有一双鞋。不过,这已经足够了,足够让他再一次启程,再一次拥有满腔的热血,这是一个新的起点,似乎身体也渐渐适应了这样的生活,旅行,徒步,沿途美丽的风景,脑海中回闪出的一点一滴,关于父亲,关于妻子莫琳,关于他们的天才孩子戴维,还有奎妮……许许多多,这是自我的一次回归,是审视内心的一个过程,从来没有注意到的细枝末节,在这一场朝圣中越来越明显。跟着哈罗德徒步,注视着他的内心,竟也深深为之震撼,或许一个人的力量有时候真的强大到无法用语言说明,强大到连别人都为之称赞,敬畏。那些不曾了解的人啊,我为之深深地感到遗憾,或许你从来没有感受过这一份美好。
跟着哈罗德朝圣,我看到蓊郁的七叶树颤颤巍巍地盛着新生的塔状花絮,白色的峨参像圆圆的伞面散落在路边,蔷薇在街角肆意绽放,还有那高山背后的镶着金边的太阳,犹如人性的光辉,照耀着整个大地,温暖着每个人的心田,支撑着奎妮,与病魔做着不懈的斗争,支撑着哈罗德,将右脚放在左脚前面,一次又一次的重复……
(指导老师:陈良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