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宿生守则

  实验高中     |      2010/03/15     |     309  

1、遵纪守法,严格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尊敬老师,服从管理,争做文明住宿生;

2、寝室里讲正气,室友间讲团结,培养和发挥团队精神,携手共创文明寝室;

3、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起床,按时就寝,按时出操,按时上课,晚自习后迅速返回公寓做好就寝准备,不得大声喧哗,熄灯后不得讲话和做其它事情;

4、严格遵守《学生公寓安全管理条例》,严禁在寝室内私接电源,乱动电线和插座,临时停电不准点蜡烛,只能使用自备手电筒;不得将运动器材带入寝室;

5、讲卫生,按《学生公寓卫生管理条例》做好寝室内务,保持室内地面干净、床铺整洁,要求物品摆放整齐;讲文明,按要求积极参加公共卫生扫除活动,不得向室外泼水和抛撒杂物,不做有损集体和他人的事情;

6、爱护公物,厉行节约,如有遗失和损坏公物按学校有关规定赔偿,如为恶意行为则加倍赔偿直至处罚;                                         

7、严格考勤纪律,因特殊原因在非正规时段需回寝室,须持班主任批条方可进入;就寝时由寝室长点名,发现缺员应马上向老师汇报,就寝后无特殊原因一律不准外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晚间若突发疾病应及时报告生辅老师并送医务室;

8、为保障住宿生的安全,非住宿生不得进入寝室,住宿生要立足自理,在住宿期间学会生活,提高自治自理能力,同时做好家长的工作,请家长在规定的时间和地方来校看望和递送物品。

9、公寓成立住宿生委员会,各年级成立分会,鼓励学生参与公寓管理;严格奖惩和检查,保证各项管理制度的落实,确保公寓和每位住宿生的安全。

10、住宿生入住公寓时,应对以上条例实行承诺,如有违反,须虚心接受教育和批评,屡教不改者将按相关条例予以处理。